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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文明创建“十大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2018-04-11 10:16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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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文明创建“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区委四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区文明委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开展文明创建“十大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丰润文明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集中整治、综合治理为途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规范、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精神文明创建的实际成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好地凝聚起加快实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努力建成”和省委“两个率先”要求的精神力量,加快推进“实力丰润 魅力浭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依靠群众,惠民共享。紧紧围绕“衣食住行、言谈举止、安居乐业、生老病死”等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文明创建工程,在共同参与中共享创建成果。
      (二)强化设计,久久为功。做好谋长远、打基础的工作,通过长期积累,循序渐进,积小胜为大胜,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一件接着一件抓,一年接着一年干,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经营管理水平双丰收。    
      (三)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地各单位是各项工程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十大工作部、区文明委成员单位担负统筹指导职责,要充分发挥政策支撑、督导检查、情况综合等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创建工作措施。条块之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内容
        根据群众需要和我区实际,实施文明创建“十大攻坚行动”:
      (一)市民素质提升攻坚行动
        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知礼仪、懂规则、守秩序、尚合和,邻里和睦、友爱他人、奉献社会。
        1. 广泛宣传《公约》、《规范》、《守则》和文明礼仪常识。①进入城市社区l00米内,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居民)公约。②进入大中小学校正门100米视野范围内,展示学生守则3处以上。③窗口服务行业要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窗口行业包括:公安、税务、市场监督、燃气、供热、自来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银行、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等行业)。
        2.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①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以春节、元宵之喜庆,清明之缅怀,端午之追忆,七夕之忠贞,中秋之团圆,重阳之敬老为主题,组织引导各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抓住“七一”“八一”“十一”和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文化纪念活动。②在各级党政群机关、司法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窗口广泛开展以“三比三看”为主要内容的“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促进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杜绝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比“三办”,看工作态度:(1)热情办。办事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拖散现象。(2)马上办。心系群众,快速高效,雷厉风行,按时办结。向社会承诺的办理事项,限期办结。(3)办得好。有意见簿(箱)、固定投诉电话等投诉渠道和高效处理机制,服务过程和结果有记录,群众满意。比“三致”,看服务质量:(1)确保细致。流程规范,无随意性和粗放式服务,不应付、无瑕疵、无遗漏。(2)力求精致。树立精品意识,专业技能熟练,主动作为,工作质量高。(3)追求极致。服务精益求精、创新超越、追求完美。比“三优”,看管理水平:(1)秩序优。生活区、办公区、服务区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车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环境优。单位内及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厕所无明显异味,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服务场所设有轮椅、老花镜、饮用水、免费WiFi等便民服务设施物品。(3)文化优。单位文化建设理念先进、成效明显。公共场所悬挂展示行业规范和文明服务公约。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关爱未成年人及唐山市十届四次全会等公益广告,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3. 印发《唐山市民文明行为简明手册》。大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文明礼仪和基本道德规范,促进实践养成,推动人们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公序良俗。
       4. 持续推进各类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等文明引导活动,让“帮助他人 快乐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依托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推动全区志愿服务工作实现“三全”,即:人数上全员、范围上全域、时间上全年,每位市民都是志愿者,都享受到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二)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
        运用教育、科技、经济和法律、志愿服务等手段,实现和谐、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1. 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在交通人流高峰期的交通路口,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主动礼让遵守交通信号灯正常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对违规车辆除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外,利用电子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大曝光力度;通过开展“礼让斑马线·百姓随手拍”,在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抓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精彩瞬间。
        2. 加大违章处理力度,规范有序摆放。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治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车窗抛物等现象,加大机动车违章停车治理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拉客宰客和停车场(位)乱收费;划定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科学合理设置自行车摆放架;拆除经营门店外自行安装的地锁,清理自行摆放的各类暂时停车标识。
        3. 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摄影、征文、书法大赛”;组建交通安全专家团、宣讲团,组织文明交通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4、开展志愿劝导。组织新驾驶员、交通安全志愿者等在人流高峰时段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维护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交警九大队、交运局、城管执法局、铁路唐山北站、丰润客运站、公交丰润分公司
      (三)市场建设便民攻坚行动
        取缔流动商贩和马路市场,分期改造早市夜市,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明析市场管理责任,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方便群众生活。
         1.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2. 设立有意见簿、意见箱或投诉电话,且有处理反馈意见。
         3.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设置分类垃圾箱且无垃圾外溢;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车辆违规占道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乱设铭牌现象;经营商铺证照齐全且亮证经营;公共厕所有无障碍设施、设备,地面无积水,无烟蒂和杂物、便池内无积便,墙面、玻璃无垃圾广告,室内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
        4. 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且有维护记录。
        5. 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6.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7. 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并开展有效服务。有明显标志,有志愿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有规章制度,有活动记录(包含志愿者姓名、时间、服务内容)和相关服务设备。
        8. 规范早市夜市经营管理。对于长期以来已经形成的自发市场要分期改造;暂时不能改造的,采取规定开放时间、整齐划一摊位位置、使用统一制式装货工具、及时清扫垃圾、划定停车位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市场日常规范管理。
        9. 持续推进“早餐工程”。加大早餐点的管理及服务工作,为居民提供安全放心、价廉物美的早餐。
       10. 健全红黑榜发布机制。开展诚信市场、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制定诚信公约。设置诚信建设专题展示橱窗、展板展牌、张贴海报等,公开展示诚信公约,及时发布诚信经营典型,曝光失信经营案例。
        责任单位: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局、卫计局、公安分局
      (四)城乡环境提升攻坚行动
        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水平,有效改善城乡居住环境、路域环境,优化发展环境。
        1. 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无垃圾外溢,无违章搭建,无随地吐痰。公共厕所有无障碍设施,地面无积水,无烟蒂和杂物,便池内无积便,墙面、玻璃无污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无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主干道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善。③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l00%,亮灯率≥99%。建成区背街小巷:①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②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③装灯率100%,亮灯率≥95%;④实行全天候保洁。
        2. 提升社区(小区)生活环境。①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②公益广告抬眼可见、举足即观;通稿作品和自行设计作品相得益彰,色彩、样式、内容与环境协调;③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④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良好,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⑤(2011年1月后使用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⑥生活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现象;⑦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筒)完好、整洁;⑧生活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⑨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照明灯完好;⑩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辖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内容;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社区有文明家庭创建的宣传展示内容;建立社区道德模范评议机制,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善行义举、移风易俗;发展社区志愿服务;2013年后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 需有老年人看护设施等。
        3. 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
        4. 建成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5.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集贸市场、商场超市: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③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6. 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农村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7. 社区及小区应做到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积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照明灯完好。
        8.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辖区范围的乡镇、街道办事处: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小广告乱张贴等现象;③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现象;④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乡风。
        9. 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乱倒乱堆现象、无污水乱排现象,无面源污染现象;无工地垃圾乱倒、未安装施工围挡、裸土未覆盖现象。
       10. 健全路长制、楼长制。主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含背街小巷、主次干道),由城管执法局、爱卫办委聘任路长,并颁发证书,严格实施五包制度,即:①做好门前的清洁,不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严禁焚烧垃圾;②保持墙面的整洁,不乱涂乱抹,不随意张贴广告宣传画、各类告示和悬挂灯箱招牌;③保持门前道路的畅通,严禁停放机动车辆、自行车,上下货物,不得堵塞道路;④爱护门前安装、摆放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使用或改变其原有位置,不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⑤门前的树木、花、草、花坛等要加强爱护、看守,不得被他人损坏。不得在花木旁边搭棚砌灶,牵线拉灯,挂晒衣物。主城区所有小区居民楼,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聘任楼长,并颁发证书,实施三包制度,即:①做好各类典型推荐及孤残、留守等特殊家庭的信息更新;②利用春节、中秋、重阳以及“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活动;③实时掌握楼道墙体、窗户、电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及使用情况。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爱卫办、住建局、交警九大队、住管中心、卫计局、农工委、交运局、各乡镇街道
      (五)婚丧嫁娶革新攻坚行动
        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实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祭扫雅办文明风尚。  
        1. 推动建立并发挥城乡社区红白事理事会、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遏制婚丧嫁娶铺张浪费,刹“三风”、树“三风”,即狠刹“婚丧活动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的不良风气,大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之风。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划出高压线,签订承诺书。
        2. 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用好村规民约,对取消了的乔迁、升学、祝寿、庆生、参军、开业等宴庆活动,推广符合居民需求的健康文明的庆祝方式,在婚丧喜庆激励约束机制、简办设施场所、健康文体活动上创新,在养老、婚庆、安葬、公共墓地、集中操办上突破。抓好春节、“五一”、七夕、“十一”嫁娶和清明祭扫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好事例、好经验,跟踪报道陈规陋习,曝光不文明行为。
       3. 支持农村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开展第二批“移风易俗示范村镇”工作。充分发挥好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切实发挥村干部带头作用,并将村支书作为移风易俗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民政局、公安分局、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各街道
     (六)公共场所治乱攻坚行动
       通过细化管控责任、强化执法管理等措施,集中治理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摆摊点和宠物乱跑乱排等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1.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要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2.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
        3.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园、景区、社区(小区)、公共广场、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4. 图书馆、纪念馆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分局、交运局、卫计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铁路唐山北站、丰润客运站、公交丰润分公司
     (七)户外广告提质攻坚行动
       规范城区周边广告塔和城市楼顶、楼体商业广告牌匾,依法依规拆除违规、低档广告发布平台,规范临街门店铭牌。
       1. 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学校、医院、城市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广泛刊播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公益广告通稿作品和自行设计作品相得益彰,色彩、样式、内容与环境协调,既使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又有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宾馆饭店、医院、城市社区(小区)、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10幅(含)以上。公园各出入口核心价值观l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10幅(含)以上,每延伸30米,视野范围内可清晰醒目看到。中小学显著位置设置公益广告5幅(含)。街道综合文化站有2种以上形式3处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公益广告8幅(含)以上,有自行设计内容,与环境协调为符合。电信营业厅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5幅(含)以上, 公共文化设施5幅(含)以上,银行网点5幅(含)以上。
        2. 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播放公益广告音视频或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也可以是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公交站点50%以上的数量或面积刊播公益广告,公交车上公益广告占音视频的时长50%以上或显著位置设置3块及以上公益广告(车内至少2块,且有商业广告的情况下,公益广告面积占比50%以上)。
        3.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应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内容。政务大厅设置公益广告10幅(含)以上,有自行设计内容,与环境协调,且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3幅以上。商场超市各出入口附近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达到10幅(含)以上,有自行设计内容,与环境协调,且顾客通道每延伸l0米,视野范围内可清晰醒目看到,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3幅,且宣传展示诚信公约或诚信宣传内容。集贸市场各出入口附近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达到l0幅(含)以上,有自行设计内容,与环境协调为符合,在显著位置展示诚信主题公益广告3幅以上,且宣传展示诚信公约或诚信宣传内容。
        4. 建筑工地围挡刊登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
        5.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①《新丰润》报,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1个整版。②区电台每套节目播出公益广告每月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80条(次),在6:00至8:00之间、11:00至13:00之间,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60条(次)。③区电视台每套节目播出公益广告每月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300条(次),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数量不少于120条(次)。④政府网站、区级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6. 社会媒介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宣传。建设公益广告主题社区、景区,推动全区各地公园、广场和街心公园、街头绿地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住建局、文旅局、商务局、教育局、卫计局、交运局、区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太平路街道、燕山路街道、浭阳街道、丰润镇、银城铺镇
       (八)“厕所革命”推进攻坚行动
        把“厕所革命”,作为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养成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切入点,树立“小厕所、大民生”意识,以“厕所革命”助推城乡文明建设。
        1. 室内卫生间、洗手间应设有无障碍设施及标示且管理使用状况良好。
        2. 卫生间地面无积水、烟蒂和杂物。
        3. 便池内无积便。
        4. 卫生间墙面及玻璃无污秽、无垃圾广告。
        5. 室内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
        6. 把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列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加以推动。推动沿街机关单位内部公厕对外开放。
        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农工委、各乡镇街道
      (九)质量文化培育攻坚行动
        运用媒体宣传、主题展览、公益讲座等形式,展示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讲好质量故事,让质量第一理念深入人心,让追求质量、崇尚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1. 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
        2. 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3. 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4. 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部、文旅局
      (十)生态建设攻坚行动
        厚植“节约、绿色、低碳”理念,推进重点河流、水库综合治理,实现天蓝地绿水清。
        1. 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抵制餐桌浪费、包装过度、生活浪费等不良风气。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推广“光盘行动”等经验,宾馆饭店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引导人们理性消费、健康生活。
        2. 设计推出环保、节水、植绿护绿等重大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成为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项目品牌,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3.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4. 建成区绿地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5. 落实河(库)长制。①区级河长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库(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湖)巡查保洁、河库(湖)生态修复和河库(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库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②乡镇(街道)河长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河库(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库(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③村级河长职责。负责本村范围内河库(湖)整治工作,落实专管员职责,确保河库(湖)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交运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十大攻坚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形抓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为民负责的政治热情和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将“十大攻坚行动”稳步推进,请各责任单位务于3月31日前,将攻坚行动的落实方案报区文明办,邮箱:frwmb@163.com。
        二是统筹推动。“十大攻坚行动”要与改造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建设城市功能区,实施城市畅通等工作保持一致。各责任单位要注意统筹结合,把“十大攻坚行动”与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创造性开展工作,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三是加强宣传。区电台、电视台、《新丰润》报、“丰润真好”微信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媒体与区直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鲜活做法和有益经验,加强宣传引领,不断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责任编辑:fr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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