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丰润区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区级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家风,不断提升全区广大家庭文明程度,区文明办、区妇联决定开展丰润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5日至30日,为逐级评选推荐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日为筛选审核阶段;2022年12月30日前适时组织表彰宣传。
二、评选安排
区文明办协同区妇联联合组成丰润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地各单位坚持层层推荐,在全区村(社区)、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开展本级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择优逐级向上推荐,每个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至少推荐1个家庭参评区级文明家庭。
三、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为全区城乡家庭,全区共评选表彰10个文明家庭。2022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候选家庭筛选、推荐、公示等工作,并向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版丰润区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1,每个家庭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张全家福照片,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frwmb@163.com。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文明家庭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融媒体中心、新闻网站,推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候选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发挥自媒体、新媒体移动化、时尚化、互动性、即时性的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微视、公益广告等方式,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好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让群众评、评群众,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热潮。
3. 面向基层,重在过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村、社区、学校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4. 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各地各单位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将整个评选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过程公开公平,让结果得到社会认可。要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防止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附件:丰润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唐山市丰润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丰润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