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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行动开始 “头”等大事如何落地

2020-06-04 16:00

来源:河北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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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盔一带”行动开始—— 

  “头”等大事如何落地 

  阅读提示 

  6月1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始。 

  此前,该消息一经发布,头盔需求量猛增,价格随之大涨。随即,公安部表示,仅限对于摩托车处罚,针对电动自行车则以宣传教育为主。与此同时,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头盔价格大涨发出提醒告诫函。受这些因素影响,头盔市场价格出现回落。 

  但是,由头盔引发的对电动车出行安全监管的关注并未停止。 

  

  6月1日上午8时许,石家庄槐安路与师范街交叉口,骑电动车上班的人群中,已经有市民自觉佩戴头盔。 河北日报记者 李冬云摄

  有的人戴上了,有的正在买 

  6月1日到来,街头电动车骑行者戴头盔的情况如何?

  当日上午,记者在省会槐安路、裕华路、建设大街等主要道路观察时发现,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车的市民人数确有增加。

  6月1日8时许,正是周一上班的早高峰。在槐安路西二环交叉口,半小时时间内,记者看到,在等红灯的人群中,一共有24位电动车骑行者佩戴了头盔。

  记者随机采访了其中一位陈先生。他告诉记者,头盔是上个月初听说“一盔一带”新规后,特地网购的,今天是第一天佩戴。

  “上周五我下班时留心路上骑电动车的人,基本没人戴,戴头盔的还主要是外卖小哥。今天再看,确实有人戴了,虽然还不多。”陈先生说,新头盔花了89元,怕忘了,头天晚上还特地把新头盔挂在了电动车车把上。

  和陈先生一样,许多电动车骑行者的头盔都是得知“一盔一带”政策后新近购买的。

  受政策影响,几乎一夜之间,以前很少受到关注的电动车头盔成为线上线下的热销品,其价格也迅速上涨。

  “28元的涨到58元,67元的涨到89元,99元的涨到139元。”陈先生的头盔是妻子王丽买的。说起头盔价格上涨,王丽一直后悔没早买,她5月初就把三款头盔放进了购物车,5月18日准备下单时,发现每一款都不同程度涨价,最多的上涨了40元,而且其中一个店铺还挂出声明,因为订单激增,发货时间延长至7天。

  头盔需求火爆的势头也延伸到微信朋友圈。

  “我的朋友圈一下子被头盔刷屏了,很多人开始卖头盔,好像大家手里都有头盔资源,和之前卖口罩一样火爆。”省会上班族林女士给记者翻看她5月18日前后的朋友圈信息。

  5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头盔市场的监管,特别提出,从严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问题之外,头盔质量更受关注。如何选一款性价比高的头盔,许多消费者也在权衡。

  5月22日上午,省会南三条批发市场,销售骑行装备的商家把头盔摆在了所有商品的最外围。

  商户林业福向记者介绍了店里在售的头盔,价格从几十元到一二百元不等,外壳材质主要是PP、ABS两种,内里缓冲层主要是ESP发泡材质,头盔的厚度、透气性不同,质检标准也有好几种。

  “从外观看这些头盔都差不多,真不知道怎么判断头盔质量好坏,买贵一点的才放心。”从正定赶来的王鹤群,来这儿给家里多位亲戚买头盔,他最终没有选商家推荐的售价60元左右的,而是买了4个100元左右的。

  “从安全性角度考虑,通常是面积越大越安全,不过因为电动车时速比较慢,又到了夏天,现在3/4盔和半盔发货量比较大。”林业福介绍。

  “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人们出行频率降低,本来库存的头盔很难卖,就连我们对接的厂商都打算5月份给员工放长假。没想到,几天时间厂子就清仓了!”林业福说,做了十多年头盔生意,这么火爆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

  好处都知道,但用起来还不习惯 

  5月29日下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了一支由50名驾校工作人员组成的骑行队,在省会街头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行主题宣传倡导。车尾上的彩旗印有“幸‘盔’有你、‘带’上安全”等字样。

  当日下午3时,骑行队到达省博物院广场,许多市民主动向骑行队队员领要“一盔一带”的宣传彩页,现场民警和参与人员也结合案例对“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的必要性进行了讲解。

  “市区日常处理的交通安全事故中,出现伤亡最多的就是电动车驾驶人,事故主要发生在电动车与机动车交汇的十字路口。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还没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石家庄市交管局秩序大队大队长孙利民说。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显示,近年来由非机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路攀升。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80%以上。而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

  许多网友对“一盔一带”行动表示了支持。

  一位网友在“石家庄公安交警”的微信公众号下留言,为“佩戴安全头盔”必要性现身说法:“我有一次骑电动车,被快递车碰倒,头磕破一个大口子,血把半个脸都染红了。如果当时戴了头盔,应该不会这么惨。”

  同时,也有网友对佩戴安全头盔提出了不习惯的地方。

  “注意安全是好事,可我的小电瓶车是没有后视镜的,戴个头盔感觉不太好观察路况,更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天气越来越热了,又戴口罩,又戴头盔,会不会没出交通事故先中暑了。”

  “我的电动车车筐不大,根本装不下头盔。如果我出门办事,走到哪都要拎着一个头盔,感觉好奇怪啊。”

  “骑共享电动车要不要戴头盔?自己没有电动车的人,为了骑共享电动车也要专门买个头盔吗?”

  ……

  5月25日,针对电动车骑行者在佩戴头盔的实际操作中存在的疑问和不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一盔一带”新规的执行做了说明,其中的关键信息是,自6月1日起至年底,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暂不进行处罚。

  “目前我们主要处罚的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行为,在石家庄市区,根据规定是限制摩托车上路的,如果发现没戴头盔的摩托车骑行者,会对两种行为一同纠正处罚。而市区人们出行,骑的主要是有脚蹬的电动自行车和新国标出台前就存在的没脚蹬的电动自行车,对于这类骑行人,只是劝导戴头盔,没戴不做处罚。”孙利民解释说。

  要戴好头盔,更要管好电动车 

  

  5月2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宣传队在省博物院向市民宣传“一盔一带”新规。浩天摄

  不仅河北,全国多地都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佩戴头盔设置了处罚缓冲期。 

  一方面,这是为了让骑行者有所准备,不至于措手不及。

  有业界人士认为,在此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握好人们实际需求和市场供应之间的相对稳定。“头盔需求已然存在,这时候要设法保持市场稳定,避免因价格大涨损害消费者利益。”他们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等模式,逐步推进电动车头盔普及。

  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经济、便捷的电动车成为市民出行重要交通工具的同时,也正在成为新的“马路杀手”。“一盔一带”行动将电动车纳入管理,也是形势所迫。

  对此,专家建议,“一盔一带”行动,除了要用好头盔之外,更要加大对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的治理力度。

  “由于相关标准规范实施不力、配套法规滞后、行业发展良莠不齐等原因,一些企业出厂的电动车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摩托化’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春城说。

  按照规定,旧国标电动车目前已经不能在市场销售。但记者在省会槐安路沿路一排集中销售电动车的商铺走访发现,这些店铺都是新国标和旧国标的电动车混在一起卖。新国标电动车的价格普遍比旧国标的要高出几百元。销售人员说,如果消费者嫌上限25公里每小时的新国标电动车速度慢,店里可以根据要求调整速度,最高可以到40公里每小时。

  “电动自行车时速达40公里,已经大大超出了非机动车的含义。但从安全性能,尤其是刹车性能看,又远远落后于机动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近些年将“电摩”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的建议一直都有,但目前还无明确的规定,“电摩”仍然属于非机动车类别。

  “这让市场监管和交管部门实际执法检查时缺少有力的法律政策依据,加上现在超标电动车生产和使用监管不严,法难治众,执法过程存在一系列困难。”王春城说,这需要从源头上加强对电动车的准入监管,在生产、销售环节上加强对新国标的执行,不准“超标”车辆进入市场。

  他认为,另一方面,可探索实行电动车挂牌上路制度,为合规车辆发放合法上路行驶的“身份证”,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托“身份证”进行违规记录,必要时辅以小额处罚,让电动车的管理有条件、有抓手、有力度。

  目前,不少地方已开始探索地方性政策。

  广西南宁出台了最新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于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问题进行了两类划分,其中,对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出行“倡导佩戴头盔”,对于旧国标电动车则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对于违反该条例的人将会处20元处罚。

  而即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则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如果违反,将分别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该条例还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了过渡期,到时不准再上路。(河北日报记者 李冬云

  记者感言 

  让关注不止于“头盔”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骑电动车戴头盔”这一新规,从写字楼里的年轻白领,到街头巷尾修车铺的老大爷,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度非常高。

  起初,人们的关注点还只是集中在“我要不要赶紧买个头盔”“我要不要借机批发些头盔来卖”“交警是不是真会罚款”等方面。

  但随着交管部门“暂不处罚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的说明一出,人们则开始思考一个更为本质的问题——如何保证出行安全?

  这些思考,有的来自业内,有的来自普通市民。

  “戴头盔是一种兜底保护,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最大程度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才是安全之本。在新国标电动车25公里每小时的限速下,在城市道路环境中的机动车与电动车的碰撞事故,几乎百分之百是因为一方甚至双方违章导致的,例如闯红灯、逆行、超速、进入对方车道等等。”

  “现在路上是大部分机动车很‘听话’,反而是电动车驾驶者违反交规更常见。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通常出于人道主义,定责上更偏向非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主出于‘怕被闹’等原因更愿选择赔钱了事,这让许多电动车骑行者更加无视交规。”

  “现在互联网技术这么发达,疫情防控有‘出行健康码’,那么电动车骑行者是不是也可以有‘文明出行码’,和机动车驾驶人一样,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有据可查。如果不追责而只谈安全风险,还是会有很多人不拿法规当回事。”

  ……

  以上无论哪一条,都在强调一个观点,那就是,事前防范——用制度和技术保障安全出行。

  事实上,近些年,无论从制度还是技术层面,无论事前还是事后,我省一直大力倡导文明出行,效果有目共睹。路口的安全标识更醒目了,市区行人闯红灯的少了,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多了。

  这正是我们的城市所需要的,它的文明与进步,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愿“头盔”引发的思考,能让每个人心中树牢规则意识,加入到文明出行的实际行动中。(河北日报记者 李冬云)

责任编辑:fr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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