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首主页 |  加入收藏 |  投稿信箱:frwmb@163.com

丰润文明网 > 文明播报 >

【诚信教育】“3.15”期间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维权十大案例

2020-03-17 09:29

来源:唐山文明网

字体:[][][] [打印] [关闭]

 【案例一】“协议赠机”变身“贷款购机”

  夏先生在某通信公司的合作营业厅办理了“0元购机”业务。协议签订后,营业厅工作人员要求夏先生将每月话费中的27元交到一张银行卡中,其余41元交到话费中,并作为协议之外的约定,夏先生未产生疑议始终按约执行。后因夏先生的银行卡余额不足导致欠费后,其家人就开始频繁接到一家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称夏先生办理了小额贷款业务用于购买手机,因为拖欠还款,要求夏先生还清欠款并支付50元罚金。夏先生找到营业厅查问原由,营业厅称夏先生当初办理的就是贷款购机的业务,每月交给银行的27元就是贷款还款,对此解释夏先生及其家人不能接受。

  市消协受理后,了解得知夏先生是在该通信公司其中一家代理商办理的业务,在办理业务时销售人员告知了夏先生参加0元购机活动需要一同办理小额贷款业务,也已征得夏先生本人同意,并提供了作为凭据的夏先生办理贷款业务时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夏先生却否认了通信公司的说法。在调解中,根据夏先生提供的协议书显示,该项业务仅为夏先生所说交话费赠手机的协议,并没有标注需要办理贷款业务的款项。消协工作人员对夏先生的说法予以支持,并依据《消法》相关规定主持了调解,最终促使代理商按照夏先生的要求为其取消了贷款业务并退还了罚金。

  【案例二】保健服务不满意 消协介入助退款

  2019年10月,遵化冯女士参加了某医美院保健讲座。冯女士用微信支付了保健费用16000元,并领取了2瓶女性私密抗菌凝胶,保养治疗了一个疗程。可治疗过后,冯女士感觉身体明显不适,便到唐山妇幼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告知冯女士身体并无大碍,不必用药。冯女士方知被骗,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找到商家后,商家仅同意退还10000元,冯女士感到不满。

  遵化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刻与该医美院取得联系,并要求其带上营业执照、相关的资质证书到消费者协会。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该店负责人退回了消费者的6000元余款。

  【案例三】门票问题引争议 耐心调解达满意

  2019年10月19日,消费者李先生携幼子到迁安市某公园游玩。公园门票注明游客所携儿童不足1.2米的,可免门票,并可免费游玩其中的项目。由于孩子满足这一条件,李先生只买了自己的门票。但在游玩过程中,却被公园的工作人员告知儿童没有票无法参与项目,要求李先生补票。

  接到投诉后,迁安市消费者协会杨店子分会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互相谅解,并达成如下协议:商家免费提供给消费者李先生2张门票;同时向当事人进行了赔礼道歉。

  【案例四】燃气灶票货不符引争执 消协调解化纠纷

  2019年2月19日,市消协接到消费者纪先生的投诉,反映2019年1月底,纪先生在家清理卫生时不慎将燃气灶的两组点火器砸坏,因产品已经超过三包期,于是按照发票上标注的型号“851”去售后购买配件打算自己更换,但是买来后发现与机器不匹配不适用,便拆下了损坏的旧件再次去售后。售后的服务人员看后告诉纪先生拿来的零件型号不是“851”而是“808”,纪先生回家查看燃气灶上的标识,型号确实标明“808”,纪先生感觉受到了欺骗。

  消协受理后,经过核实,情况确如消费者所说,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商场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手续。

  【案例五】染发起争执 消协帮忙化纠纷

  消费者梁女士在丰南区一家美发店染发,第二天发现头发颜色不均匀,有些地方没有上色,于是找到店家,要求重新再染,但遭到拒绝。

  丰南消协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通过多次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最终达成一致,商家为消费者梁女士重新染发。

  【案例六】吸尘器爆炸伤人 消协助力挽回损失

  消费者张先生称其于2018年7月23日在网上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吸尘器,使用中机器突然发生爆炸,并伴有碎片飞出,导致张先生腿部飞入机器碎片,其爱人腿部被碎片擦伤。随后张先生被送去医院医治,经过手术,医生从其腿部取出机器碎片,此次事故造成其右小腿两块肌肉断裂,缝合8针。

  消协受理后,工作人员及时与该品牌唐山地区售后负责人进行联系了解情况,经过核实,张先生所述经过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结合张先生提供的事发当时其与客服人员的聊天记录来看,张先生对吸尘器的安装和使用方法并无不当。通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剖析问题、讲解规定、陈述利弊后,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该品牌售后部门赔偿消费者张先生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000元。

  【案例七】预付卡消费起争执 消协调解息纠纷

  消费者崔女士于2019年3月在丰润区某饭店办理了一张价值2000元的充值卡,约定2000元相当于2200元使用。6月24日,崔女士在该饭店办酒席,用充值卡结账时,被告知3桌以上不能用此充值卡消费(当时崔女士开了7桌酒席)。

  丰润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崔女士称在办理充值卡时,该饭店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说明3桌以上酒席不允许使用该卡,也没有在该饭店店堂内看到关于预付卡的相关规定。最终,双方达成谅解,由经营者退还卡内余额800元。

  【案例八】铡草机损坏商家拒赔 消协为农民依法维权

  2019年3月12日,一对农民夫妇来到迁安市消费者协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会投诉。该夫妇花费5000多元从某商贸公司购买了一台铡草机,购买时约定保修期1年,目前铡草机关键部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该公司拒绝处理问题。

  迁安市消费者协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会受理此案后,立即电话联系商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很快该公司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新的铡草机部件。

  【案例九】装修房子起争执 消协调解息纠纷

  2019年3月1日,消费者冯先生到路北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14年4月1日,自己与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冯先生发现装修公司未严格按事先约定设计施工,且对于自己提出的修改方案迟迟得不到实施,冯先生与装修公司多次协商都未达成良好的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核实,装修公司确实没有严格按照约定设计方案施工,应负有违约责任,由经营者一次性赔付消费者冯先生25000元。

  【案例十】咨询公司违约 消协调解退款

  2019年6月19日,消费者高先生向路北区消费者协会反映,为孩子准备自助招生考试报考资源,于2017年10月15日与路北区某信息咨询公司签订了一份《自主招生加分申请服务协议》。但是等了一年多,该公司准备的资质都不是教育部和高校认可的高校竞赛,高先生的孩子错过了其他自主招生竞赛的最佳学习时间,使孩子失去了自主招生加分机会。

  接到投诉后,路北区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和该公司进行沟通,按照《消法》《合同法》等相关条款,最终由该公司退还消费者高先生全部合同款39800元。
 

(记者志远)

责任编辑:frwmb

分享: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