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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倡议书

2019-04-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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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带来了噪声、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文明城市。为此,丰润区文明办、区公安局、区城管执法局向全区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合法养犬。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养宠的相关手续,并自觉合法养犬。

 

 

 2、文明养犬。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居民休息时段,自觉为犬只戴上嘴套。犬只外出时,要使用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止犬只的规定,不带犬只乘坐公交车。

 3、卫生养犬。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4、健康养犬。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牌。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并对犬只进行检查。对病犬、伤犬、死犬妥善处置,不随意遗弃。

 5、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走失、打斗、中毒等种种意外。

 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积极响应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建设新时代“实力丰润 魅力浭城”贡献力量!

 

           唐山市丰润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

           唐山市丰润区城管执法局

           2019年3月29日

 

 

编辑:暖阳

责任编辑:fr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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