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反面曝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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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向哪里走、走什么路作出深刻论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习近平著作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鲜明地贯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红线,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正确道路,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我们必须自觉增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定力,始终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牢牢把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要求,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协调推进。及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坚持好、巩固好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境界,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谋划推进每一项法治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两个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适合中国国情、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一切从我国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等因素,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在道路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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